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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壹
【喜欢】:我的生活和精神世界平淡到每次除了社会事件和生活琐事以外没什么可说的,会不会太乏味了?
突然这么觉得,还是因为从上半年开始养成的新习惯——对任何事情都绝少发表看法。
有时是在和朋友讨论的过程中,对方已经在直接询问我的看法了,即使我当时的情绪和他们完全一样,愤怒、不满或者欣喜,如果直白的说出我真实的想法,绝对只会得到强烈的赞同和附议——但我总是下意识的淡化我的回答的倾向性,其程度可以到一个不熟悉我的人完全看不出我是赞同还是反对的地步。
关于我为什么会这么做,我也仔细剖析过,我相信我是不成熟的,看一件事物很难不片面或者幼稚,我认为等到了我更成熟的时候,一定能清晰的看清世情,做出最正确的解读(所以我现在选择不解读)。
现在,我不把它称为毛病,而叫习惯,这个习惯还在更加深入的蚕食我的其他表现,比如我今天开这个邮件其实是为了议论一本小说和它的作者,但我在打字的前一瞬间,又觉得自己这样去片面和随意的解读一个作者略显失礼和不尊重——当然,主要是因为我对这次的小说没什么好话。
当我犹豫是否不谈小说的事时,我又发现——我又消灭了一个话题,接下来没什么值得说的事了。
是的,因为这种犹豫,我消灭了我这大半年来对所有人的几乎所有话题,简直跟谁都无话题可聊了,除了谈论我自己以外,很难有话题能够完全不涉及议论别人、明确立场之类的判断性结论。
然而我又觉得每每一开口就只谈论自己,这样的行为又有另外一个层面上的尴尬,比如显得十足以自我为中心,更少不了一些吹嘘或者自怜自爱之类的耻感。
然后我就打算关掉电脑。
我又觉得不对劲了,我不就是想和人聊个天么?这样轻松简单的事情也能让我左思右想顾虑重重——这是该吃药的节奏?和课文里那个活在套子里的人有什么区别?
然后我就依然以谈论自己为开场白——接下来谈论我原本想说的那本小说。
嗯,网文,作者叫Y大,文名叫《XXX》。
Y大这个作者,想必你是有些印象的,就算没有直接看过她的小说,也大概扫到过她的文的推荐或者评论,早期的文风有浓重的潇湘女强感,后期变中正了不少,最新的文中有两三篇我还挺喜欢的。
《XXX》应该是她最近的大长篇了,刚开的时候我就扫了一眼,女主角是土著,但简介里就表明,文中有穿越重生女配这种曾经热门过但现在让人腻烦的东西,所以我就没有去看,一直到今天,难得想什么都不做,安安心心看本小说,于是又翻了出来……看到了200章左右。
Y大的风格还是非常统一的,她的每一个女主角都必然是外貌+家世+资质+心性都很牛的天之骄子,并且在小说里从头牛到尾,总之叼得明明白白。
并且作者非常擅长烘托高人气氛,我一直感觉风格变中正后的作者是个眼界特别宽广鄙夷狭隘短视小民的御姐大神,霸气女强风格的典范。
然而……今天看文,我却从头至尾觉得有些……不匹配感。
文中反复强调女主对思维和眼界囿于小围墙小宅院里的愚夫愚妇的鄙视,不管是本人还是交往友人都个个都是眼界宽阔的天才,然而后来我发现,每一章密密麻麻的文字里,每句话都不离女主角一向鄙视的宅院姻亲关系和后院那点事——每一句话都不离,全文从头到尾一边让女主角鄙视这种眼界,一边——整个思维方式都绕着这点东西不放,同样被鄙视的穿越重生女的思维方式是对比显得更加小家子气的”个人姻缘“之类,并且到200章为止,穿越重生女一个接着一个,让人眼花缭乱。
相比之下,我最近看的其他冒险类文章,基本不怎么描写女主角多独特或者眼界宽广,只是直白的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见识到不同的事物而已,甚至根本很少有什么想法,全部都是”为了解决某个困难/达到某个目的而去做该做的事”,我却觉得她们头顶上的蓝天要空旷辽远得多——可能性也无限大。
现在看来,前者几乎已经给我一种,没有别的东西可议论,只能紧紧抓着这一个点不停想方设法秀优越的感觉了。
——这真有点尴尬。
【冥想永恒】:是啊,聊天就轻松愉快一点,自我反思和修正等到独处的时候再做是效果最好的。
Y大的问题有可能是“想到”和“做到”的差别。她只停留在“想法”,但有一部分读者已经厌倦了单纯的为了表达某个观点拼命虐不符合这个观点的人物,大家想看女主真真切切放开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潇潇洒洒去冒险,也就是“做到”。
其实在和某一个特定团体纠缠不清的时候,主角的格调也就降到和那个团体差不多的水平了,因为作者必定要花费大量笔墨去写这些“纠葛”,然后无可避免的涉及到主角最看不上眼的那些剧情。只有少数几种办法能摆脱这种困境——主角不再高高在上鄙视和针对某个特定团体,而是把他们当成一些只是和自己观点不同的普通人去对待,或者把对手戏都放到支线去,让主角自己的事情成为主线剧情,并且至少要占八成以上的篇幅。
其实从《OOO》开始,Y大的主角就一直体现出一种傲慢的特质。那篇文我只看完了HP部分,然而即便以我对萨拉查•斯莱特林这个角色的欣赏,我依然受不了作者把另外三巨头都设置成陪衬,唯萨拉查独尊的状况。格兰芬多的情况还稍好一些,拉文克劳和赫奇帕奇两位女士直接成了因政治平衡上位的花瓶傀儡,实在让我不能接受。在我看来,真正强大的人必然是懂得尊重别人的,傲慢唯一的结局就是毁灭。绝大部分人都是有尊严的,主角走到哪都不把别人当回事,爬得越高就会摔的越惨,因为他不得人心,也不可能得人心。也就是在YY小说里作者给他们开了金手指,龙套们不管怎么造反都拗不过一枚主角光环。
这就让我想起冰风谷三部曲里一个叫做杜德蒙船长的配角,当然男作者描述没女作者那么细腻,他只是非常直白地通过主角的独白告诉读者杜德蒙这个人总是首先尊重别人,直到那个人做了不值得尊敬的事,他才会收回自己的尊重。这个角色因此大获成功,即使在最混乱的码头酒馆里也不会有人去找他的麻烦——因为他的尊重首先满足了别人被尊重的需求,所以别人也很乐意尊重他。
当然这和Y大版的萨拉查没什么关系,和她的其他主角也没什么关系,纯粹是勾起了我的联想,因为最近刚刚看完冰风谷三部曲。我只能说萨尔瓦多的小说文笔很粗糙,没什么精细的描写,冰风谷三部曲之前的系列小说和之后的系列小说沿用了很多相同的人物,而每一系列对人物的塑造似乎都有点微妙的不一致。
但是真的太好看了。
作者没什么太深奥的想法,纯粹是讲故事而已。所以故事讲得非常精彩,尤其是矮人王和燃烧的龙一起坠落深渊的那一段,你不会想到他没死,因为看起来真的不可能不死(他还在自己身上浇满了火油)。然而他确实没死,而且理由相当让人信服——之前他以为崔斯特死了,捡走了崔斯特掉下的弯刀冰亡——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完全没注意,因为这个举动实在太自然了,朋友死了当然要把遗物捡走,总不能把刀留在满是邪恶种族的地道里。
然后后来有人向其实没死的崔斯特提到这件事,崔斯特立刻就意识到矮人王可能没死——我也是到这时才意识到一个问题,冰亡这把刀是可以保护主人不受火焰伤害的,矮人王带着这把刀,说明他不可能被火烧死。而只是坠落的话,对皮厚的矮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结果矮人王真的没死,这感觉实在太棒了。
冰亡的特性出现在冰风谷第一部,当时也是在一个必要剧情里出现的,那就是崔斯特借助冰亡的力量把恶魔厄图赶回了它自己的世界。激发弯刀的特性纯属偶然,崔斯特事先并不知道弯刀克火,事后也没太强调(碎魔晶的剧情太紧凑,根本没地方插这些有的没的);
捡弯刀出现在第二部,依然是必要剧情,感情自然流露,看起来毫不起眼;
烧龙貌似是第三部的事,也有可能是第二部末尾。当时看起来也的确没有其他选择了,矮人王只有这么做才能救了另外两个伙伴;
崔斯特知道弯刀的事是在最后一部。当时他们已经离开了秘银厅的地道,来到了遥远的海上,准备从一个杀手手里救回在秘银厅被**的半身人伙伴。
这条线索太漫长,以至于我根本没把它们串连起来。
而且我发现冒险小说的作者和YY小说的作者有个相当大的差别,他们根本不怕主角受到损伤,更不怕主角的重要物品落入人手。以致残性为例,主角团队已经有一个人断掉了两根手指,矮人王瞎了一只眼睛。而且不存在什么疗伤圣药,失去的肢体都是不可恢复的。
主角崔斯特虽然没有致残伤,但有时候他受的那些伤我光看着都觉得痛苦——比如有一次和杀手一起坠崖,崔斯特抓住了崖边,杀手没抓住。于是杀手就把细剑插在崔斯特脚上,吊在他身上。然后崔斯特调整角度让剑从伤口里一点点滑出去,把杀手弄了下去。之前和杀手打架的时候他把主手武器弯刀闪光丢到了悬崖底下,所以把杀手弄下去之后,他还得踩着悬崖爬下去捡武器……然后发现杀手弄了个特殊的可以变成蝠翼的斗篷正扑棱扑棱往上飞,于是不得不再杀他一次(是的竟然在如此劣势下又杀了他一次……我还没提之前的体能消耗。崔斯特每次遇见杀手,之前不是已经大战了一场就是经历过严重的体能消耗。悬崖这场是先被俘【被俘前大打一场,还中了毒,被俘之后一直被绳子着,血脉不通】,然后逃脱,从几乎垂直的陡坡又掉又爬的下到底,紧张潜行很久,发现受伤的半身人伙伴,抱着伙伴继续走,抱到手酸……然后遇到神完气足的杀手,赢了对方两次【杀手也从陡坡下,但他是被黑暗精灵用浮空术带下来的,相当于乘坐直达电梯——而崔斯特的浮空术已经被太阳蒸发掉了,相当于是在爬电梯井,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以物品为例,崔斯特最珍爱的召唤兽雕像数次被杀手或搜走或骗走(召唤兽关海法是从地底世界跟着他一直到地表世界的亲密伙伴,从寿命长度来看也是唯一一个有可能陪他一辈子的),经常好几个月都不在他手上。它在冰风谷第二部丢失,直到最后才被收回。崔斯特的主手武器(两把弯刀)也都被弄丢过(比如被俘的时候就搜走了他的武器),经常用普通弯刀凑数,或者干脆只有一把刀可用。每次丢东西都必然弄丢最重要的东西,而且总是让我有种“完蛋了”“一时半会拿不回来”的感觉。
实际也确实是一时半会拿不回来,与物品的重逢每次都让人觉得遥遥无期。
冒险小说的作者还有个最大的特点:不怕折磨主角。除了细剑穿脚还要战斗那件事,主角团队在巨魔荒原的经历也相当惊险刺激。他们第一天白天平安无事,晚上像往常一样露营(有一部分原因是没有穿越这个荒原的经验),结果一堆巨魔晚上围住他们,他们在白天赶路赶到脚肿(主要指半身人)的情况下还得爬起来逃命,最后找到一块高地用火攻才把巨魔赶走,才第一晚就险些团灭。一晚战斗没觉睡不说,到了白天,巨魔休息了,他们还得抓紧赶路。
接下来他们花了5天才穿越整个荒原,野蛮人膝盖上穿着只巨魔的手逃到最后,还得一肩扛一个昏迷的矮人一肩扛一个昏迷的半身人。期间崔斯特又要战斗又要警觉,甚至一觉都没睡。因为白天没有巨魔必须赶路,晚上只有卓尔精灵的眼睛才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为大家找路逃命(其他人在过沼泽的时候都趴在木筏上睡过觉,只要有一个人推木筏,另外的人就可以享受顺风车待遇。只有倒霉的精灵一觉都没睡成)。
基本一出荒原,大家就都累趴了。别说他们累,我看着他们走都替他们觉得累。每段剧情都好像快要死了,每当你觉得这样就够糟糕了,前面马上又跳出一些麻烦来火上浇油。简直是压榨极限。但是看完之后又觉得这样才叫冒险,那种险死还生的感觉真的相当带劲。
当然了,小说里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也很让人动容。巨魔荒原那一段,以崔斯特的速度巨魔根本赶不上他,他自己想逃并不困难。但他还是坚持和伙伴一起战到最后了。冰风谷的末尾,秘银五侠中的四个都被一个法师丢到了幽冥界,他们全是战士没有法师,根本找不到路出去,基本注定了只能在那个地方战斗、战斗、战斗……一直到体力耗尽被杀死。然后那个半身人(就是走点路都会脚肿、要野蛮人扛要矮人背还要崔斯特抱的那个家伙)不知哪来的勇气,抢走了法师的法杖冲进了还没关闭的界门,让几人有了回到主物质界的一线生机。
看过了冰风谷,忽然觉得以前看的那些贴着冒险标签的小说全都变成了种田文。虽然它文笔一般,虽然作者写完了冰风谷和黑暗精灵这两个三部曲就后继无力,后面的系列远不如前面精彩,但是真的很少有小说这么让我有“冒险”的感觉。
【喜欢】:从写作手法角度来考虑,我觉得你描述的这一段剧情的特点(压榨精力/体力),是增加文章波折感非常有用的方式。
有很多小说,包括我之前写的一些开头,甚至加上你的费索迩迦逃亡时遇到的那个刺杀(仅指这一个部分),都有一种“平均”感,出事——解决这件事——被人攻击——打败对手,一件事情一次解决,过一阵才会有下一件事,主角总有喘息的时间,似乎总是好整以暇的等待一件事情发生,特别是假如文笔再乏味一些的话,这整个故事就象在演习一样让人毫无紧张刺激代入感了。
看文的时候我很不喜欢主角锦上添花,遇到个法宝还附带个师傅之类,却很容易被雪上加霜所吸引(不能说看得时候享受,但容易被吸引,不过假如超过那个憋屈的限度,迟迟看不到任何希望,我就会想要放弃)。
读者似乎很多也像傻驴,前面得悬挂一根名为希望的胡萝卜,看得到,吃不到,就会满怀激动的向前跑,手不释卷的看下去,假如立刻就能吃到这根萝卜,就会感到乏味,如果太长时间吃不到,就会因为憋屈而放弃。
很多时候我看一篇文,在主角奔向那个希望的路上时看得很欢快,得到那个东西后就会立刻觉得乏味了,聪明的作者似乎会在之前就埋下一个伏笔,在主角得到第一根萝卜后,不多加描写这根萝卜的味道(毕竟萝卜的味道也就那样,全都差不多),而是立刻拉起第二根萝卜,以接力的形式拉完全文,让人既能偶尔喘息,又不能就此放手。
这是纯技巧上的看法。
【冥想永恒】:是啊,主角总是有喘息的机会,结果不管什么危机来了读者都懒洋洋的感觉不到危机。主角必须前有狼后有虎,头上有达摩克利斯之剑悬着,太阳穴还被人用枪顶着,让读者觉得“这次死定了”,这样问题解决之后才会有死里逃生的快感。而且也不一定所有问题全解决,解决一头狼和一把枪,然后马上再让主角遇上别的一些什么,反正不能过得太轻松了。
我的文当然也有不够刺激的问题,那段逃亡剧情的确乏善可陈,整段读下来没有半点危机的感觉,好像只是象征性的走个形式。即使写到斐卡受伤感觉自己要死了,所有读者也都清楚她不可能就这么死掉,所以大家肯定依旧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
这个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我想不出什么像样的危机,另一方面也是我本人没那么强的解决危机的能力,实在不知道如果我给主角弄那么大一堆麻烦出来之后要怎么收场。对我来说写不出冒险感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这两个,但是看了冰风谷之后,我意识到剧情其实有无限可能。
现在我打算修改逃亡路,不让斐卡那么一帆风顺跑到索瑟瑞去。我要让她被人贩子抓住往南方运,最好经过奇迹之城,这样会有种戏剧性的美感。然后她得从人贩子的只言片语中得到一些线索,想办法克服饭菜中的昏睡散、捆住手脚的绳子和关押货物的箱笼,至少离开囚笼溜进人贩子的营地。然后她就会遇见本来是来追杀她但是显然更痛恨人贩子的杀手,两人闹出大乱子之后跑出营地,接着杀手就会跟她决斗了。在斐卡没有任何武器的情况下,我得充分发挥想象力才能送她一个胜利——或者至少让她跑掉,杀手可以作为一个如芒在背的威胁继续在后面跟着(我可以让她在人贩子的营地里找回自己的怀表,那东西有家徽不好出手,抹掉家徽又有损美观,显然会跌价。但是武器大概已经被卖掉了。斐卡没什么名气,除了家人之外不会有人认识她的武器)。玛鲁斯这次不会这么快倒戈,因为精疲力尽的是费索迩迦,而不是他。旧版的费索迩迦有默斯特,这一版就不会那么好运了,她(其实是我)又得充分发挥想象力了。
哦,对了,默斯特大概会比她更早到达索瑟瑞。斐卡出于某种战士的直觉在一开始就把全副身家放在默斯特背上,让马姑娘先跑了(我才刚写到这里,后面那些内容还没变成文字)。追杀斐卡的佣兵团虽然认得这匹马,然而他们没想到一匹马竟然能在树枝上行走,所以被默斯特搅出一起大乱子之后溜了过去。等她冲出包围圈,世界上就没有什么能快得过她那四只蹄子了。
真是个不错的点子,但是之后斐卡还要从遥远的南方及时赶到索瑟瑞参加学徒考核(背后带着个杀手小尾巴)。
越想越觉得那些所谓的压榨极限的冒险其实根本就是在压榨我的想象力。冒险真不是个简单的题材,日常和种田相比之下就轻松多了,几乎不需要什么想象力,稍微水一水就出来了。